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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数字经济产业园酒店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芜湖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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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编号:WH0

二、项目名称:芜湖数字经济产业园酒店装饰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火车站东广场附近,东至弋江路、西至站东路、南至站南路、北至站北路;建设规模:芜湖数字经济产业园酒店装饰工程位于芜湖数字产业园21号楼(芜湖恒力大酒店),项目用地面积约为5848.86㎡、建筑面积约为34585㎡;招标范围:负一层至11层酒店内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各功能间墙地顶装饰装修、一层大堂外门厅、水景、一层露台、水电、气、灯具、发光字、软装等图纸范围及清单所有内容;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无  。

3.合同估算价:185873278.56元。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投标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为整体工程施工,需体现装修工程占比不小于上述规模要求),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施工方的业绩。

(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用房、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为整体工程施工,需体现装修工程占比不小于上述规模要求),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EPC项目施工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

(5)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用房、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 ≤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登记通过的会员单位。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7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 日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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