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醇氢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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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醇氢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
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郑州航空港醇氢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立项,具备询价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备条件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醇氢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先进制造业集群区内,祥耀路以北,吴州路以东,祥顺路以南,竹贤东街以西。占地面积约210亩,主要建设厂房、研发楼、共享涂装厂房、能源站房、废水站、固废站、连接雨棚、停车棚、甲醇站、地下车库、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试车跑道铺装、区外硬化工程及园区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包含但不限于环评报告编制、取得环评批复、组织专家评审;
(2)排污许可证:包含但不限于编制排污许可证相关材料并按时取得排污许可证;
(3)竣工环保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根据要求完成项目现场监测、检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等工作;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会、完成环保局备案等。
四、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起,50日历天内,且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取得环评批复;
具备条件后40日历天内,且项目投入运营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项目投入运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投入运营后50日历天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应近一年内业绩证明。
六、报价应附资料
响应文件应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有)各一份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承担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登录后查看)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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