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牡丹湖智能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施工作业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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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垫江县牡丹湖智能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施工作业分包,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作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长安大道交新华街路口东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4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293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农贸市场便民设施、农副产品交易区、普通仓库、冻库、商务办公用房、地下停车场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8427280.00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涉及的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图中(包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洽商)包括的全部土建、内装修施工(除业主指定分包工程之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该工作内容所需的辅助用工;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所涉及的钢筋工程;砼工程;叠合板安装、二次结构工程;砌筑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室内抹灰工程(含屋面女儿墙内侧抹灰);楼地面工程(除车库、设备用房,农产品交易区、车库楼地面等结构层施工时须配合甲方做金刚砂地坪外其他楼地面不找平);车库区域、设备用房精装修(含抹灰、腻子、涂料、墙地砖,施工工艺详见施工图);屋面(含车库顶板)工程(除防水、铺装、种植土回填外的所有工作);屋面瓦的铺贴;挡墙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含排水暗沟);室内排水沟和截水沟(含箅子安装);设备基础;钢结构预埋件随主体结构的埋设;含室内排水的预留、预埋和安装(不含给水、强弱电预留预埋和安装),包含所有孔洞的封堵、修补、收边收口,门窗后塞口处理、修补及因安装等原因造成的第二次修补;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临水临电【含配电室(若需要)】;配合专业分包的施工、预埋;撤场后的清洁;建渣清运;材料(含所有甲供材料)卸货及二次转运;水平及垂直运输;塔吊、施工电梯(不少于2台630塔吊且必须全覆盖,不少于1台施工电梯)及其基础(其中钢筋、混凝土甲供);装配式建筑构件的安装(不含ALC板安装);配合检验检测送检验收的相关工作;对业主另行发包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下发的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指令单等所涉的工作内容;主体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外架、塔吊、施工电梯及人员须无条件配合后续施工,招标人不另支付费用。【注:室外附属、防水专业、电梯工程、门窗栏杆专业、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强弱电、消防、给排水、防排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工期要求:420日历天,以招标人进场通知为起算点,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及等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2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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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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