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除盐水分散阻垢剂代储代销框架协议(带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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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石化公司2025-2026年度炼油四部分散阻垢剂代储代销框架协议(带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除盐水分散阻垢剂代储代销框架协议(带量)采购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长庆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招标采购物资为 反渗透膜分散阻垢剂22吨,预算48.4万。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长庆石化公司炼油四部现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批次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到货。
2.4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准入许可:投标人须为中石油准入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准入状态正常。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标的物检验:投标产品不含磷元素,需提供具有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日期需为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3.4质量认可: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中石油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在反渗透装置应用业绩满足3家及以上且数量累计30吨以上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方为有效业绩(需附税务系统查询截图,发票验真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6日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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