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枢纽楼11楼传输专业DC电源消防配套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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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根据已经通过的采购需求,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枢纽楼11楼传输专业DC电源消防配套工程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公开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主要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枢纽楼11楼传输专业DC电源消防配套工程采购,采购产品名称、数量详见分项报价表。
本项目无标包划分,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地点 |
1 |
货物类 |
江西省南昌市 |
……
1.3采购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万元。
1.4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响应供应商单价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企业法人资格;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或技术负责人1人,须同时具备注册工程师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在响应供应商名下,且须提供2024年第4季度以来(其中任意2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
(4)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证、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及中级监控员证,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在响应供应商名下,且须提供2024年第4季度以来(其中任意连续2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
(5)取得中级或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在响应供应商名下,且须提供2024年第4季度以来(其中任意连续2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
(6)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3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后10天内无缝衔接采购人消防系统(大楼消控室)平台。响应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无法兑现承诺,按响应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1.4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响应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响应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1.5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进场实施前为本项目的全部实施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响应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响应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1.6响应产品资格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响应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主要设备七氟丙烷灭火剂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响应供应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响应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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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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