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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框架物资(逆变器、并网箱)集中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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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集团公司及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对逆变器、并网箱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合作期两年。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2.招标内容

2.1.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1.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逆变器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产品应通过CQC/CGC/TUV/UL/VDE或国家批准的其他认证机构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光伏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合同业绩,其中至少1份供货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销售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1年8月至今)未发生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或股权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并网箱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产品应通过CQC/CGC/TUV/UL/VDE或国家批准的其他认证机构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光伏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合同业绩,其中至少1份供货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销售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1年8月至今)未发生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或股权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11时00分-2025年1月2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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