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铁路外迁工程第三十七批站场股道复示广播系统、客整所信息化设备、微控列车试验器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沈阳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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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铁路外迁工程第三十七批站场股道复示广播系统、客整所信息化设备、微控列车试验器,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基建,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铁路外迁工程位于吉林省通化市,将客运系统迁至通化西站(高普共站)办理,货运系统迁至二密河站办理,地区解编技术作业迁至桃园村站。配套客车车辆整备迁至通化西站;机车整备按客、货机分开布置,客机整备迁至通化西站,货机整备外迁至桃园村站。本项目涉及既有梅集线、通灌线改线,以及新建官桃联络线,线路新建、改建、外迁合计总长23.28km;新建车站3座,改建车站1座,新建线路所1处;桥梁总长2.669km/4座,框构桥6座,旅客地道1座,行包地道1座,涵洞37座;新建单线隧道3.812km/2座。该工程总投资为23.83亿元。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2 采购内容: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站场股道复示、广播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提供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应附供货合同影印件及相对应的供货发票影印件)。
3.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或局集团公司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4.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A02客整所信息化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或局集团公司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3.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为代理商时,一个生产厂(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8时起至2025年01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止。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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