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药物浓度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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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DD
项目名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药物浓度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万元
采购需求: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药物浓度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内完成交付安装(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付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单位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修改)的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与所投货物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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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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