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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医院中央热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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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人民医院中央热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HNZ

3、采购项目预算:285138.1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保金:合同金额的 10 %。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二、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1

吉首市人民医院中央热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1项

285138.17 元

285138.17 元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吉首市人民医院中央热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否■

是□否■

是□否■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5年1月17日9点00分~2025年1月24日17点00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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