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总部大楼及B10大楼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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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名称: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总部大楼及B10大楼安保服务
三、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600000元/三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类别:服务类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三年) |
服务期 |
1 |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总部大楼及B10大楼安保服务 |
3600000 |
2025年3月1日-2028年2月29日(共36个月)。 |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投标人只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9 时30分(开始接收文件时间:2025年2月20 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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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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