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钢年回收加工100万吨废旧钢铁料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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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炉料加工厂废钢坯集中切割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炉料加工厂废钢坯集中切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炉料加工厂废钢坯集中切割设备采购。
· 2.2建设规模: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炉料加工厂废钢坯集中切割新增全自动板坯火焰切割机1套;新增全自动方坯火焰切割机1套。
· 2.3招标范围:采购全自动板坯火焰切割机1套、全自动方坯火焰切割机1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协议。
·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2.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全自动火焰切割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无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 3.1.3信誉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 3.4其他要求:3.4.1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中购买人签字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套类似供货合同业绩(全自动板坯火焰切割机和全自动方坯火焰切割机,可以为不同合同);
· 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如下:
· (1)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首页、能体现规模、供货范围、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
· (2)须提供任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3.4.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7日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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