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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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上报送审并协助采购人取得生态环境部出具的最终审查意见止。其中,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送审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2)供应商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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