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警情自动化感知处置交换机谈判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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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K610-K625)警情自动化感知处置交换机谈判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详见参数及技术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厂商或取得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有交通行业交换机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业绩或投标品牌业绩均可,以合同为准),2021年至今至少有三个供货合同满足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1-16 15:00至2025-01-21 10:00。(不得少于2个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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