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物短途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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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YL
二、采购人: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人:(登录后查看)
四、采购方式:注册用户开展的物流服务采购活动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装货地点 |
服务内容 |
预估 运量 |
运距 |
成交供应商 |
合同 期限 |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杜集区) |
货物短途运输 |
400车次 |
以实际为准 |
1名 |
1年 |
2.预估费用为估算值,并不承诺均衡作业,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风险自负。一切解释权归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运费由成交供应商与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结算支付,以实际发生的运输量进行结算,成交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率)入账后次月付款,原则上以承兑支付为主。
4.运输费用为起止点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人工、各类保险、进出场、过路、高速、矿(厂)场地费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和到货地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5.因环保等其他因素导致拟发运厂点未发运,导致任务未完成,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供应商应现场查勘道路运输路况,充分调研运输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运输计划量的完成。
七、响应供应商及车辆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财产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较大违法事故(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与供应链科技公司、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合作中发生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假举报等违规违约及其他损害淮北矿业集团合法权益的行为。
4.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合法的运营车辆,车辆数量、吨位均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提供能够满足运输货物的各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货车、平板车等各种车型;一般要求装载能力在2T、5T、10T、和18T吨左右的车辆,偶尔使用半挂及面包车;货车车辆功能齐全,具有自卸或者侧翻功能;车辆自行配备运输所需的绳索、挂钩、铁丝、钢丝绳等工具齐全(要求提供承诺函)。货车车辆车况良好,均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能够完全适应采购人作业计划,不得更改采购人下达的运输计划及时间要求。采购人用车前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2小时以上),成交供应商按指定时间派车。
5.所有参与服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装卸货单位等相关规定。如遇特殊时段或特殊天气按当期政府或相关单位下发的规定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冲突按最高标准执行。
6. 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交强险及货物运输保险,车辆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及司驾人员的相关规定,能够承担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安全、车辆、货物损毁等风险,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伤害、货物损毁,全部有运输公司负责赔偿。(提供承诺)
7.如在物流服务采购及业务实施过程中发现响应供应商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结运费、威胁恐吓或言语阻挠其他响应供应商参与的,全额扣除响应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按照企业实际损失从应付费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追偿,违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与“聚能物流云平台”物流服务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八、响应文件获取时间
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9:00至2025年1月20日9:00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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