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标段一采购内容包括:大载重无人机4台、中型无人机20台、小型无人机(多旋翼)27台、小型无人机(穿越机)4台,无人机平台1套,详细品种见附件,预算:687.7万元;标段二采购内容包括:系留式无人机1台,详细品种见附件,预算:199.5万元。项目性质:货物(资格后审)。交货期: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质保期:要求3年保修期。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1.2本项目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2个。其中:标段一预算687.7万元,中标人数量:1个;标段二预算199.5万元,中标人数量:1个。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标段一为653.315万元(不含税)、标段二为189.525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产品供货或销售项目业绩一个(含)以上,累计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标段1:200万元,标段2:5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业绩金额以及合同发票金额以2021年1月1日之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清晰完整,并须以列表形式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注:如同一份合同业绩中包含多个产品采购内容,仅计取无人机系统产品部分的具体金额,无法区分的,合同金额不予计取。2.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或投标产品(标段1:大载重旋翼无人机、中型多旋翼无人机、小型多旋翼无人机、小型穿越机,标段2:系留无人机)的代理授权文件扫描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时,则投标均无效。当制造商和其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仅接受制造商为有效投标。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2.6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5)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具体判定以河南联通下发的最新《河南省联通公司围标、串标、骗标供应商汇总表》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5日19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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