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市城镇化建设投****公司11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2、发行规模:不超过11亿元(含)人民币。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4、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5、招标范围:本项目需一名主承销商,担###市城镇化建设投****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市和发行后服务;协助采购人选聘有助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组建承销团,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中标后通过承销协议具体约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具备中国###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资格(以中国###市场交易****网站最新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 (4)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监管部门处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司投标;接受银行分支机构代表(其总行具有承销资格)投标,但须取得总行的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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