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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尾气处理设施包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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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尾气处理设施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4-10-p96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尾气处理设施成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尾气处理设施成套设备采购,数量1套,设备包括吸收塔、吸附床、泵、风机、制冷机组等。主要处理常压罐区、装卸车产生的VOCs,以及乙醇装置排放的低浓度尾气,处理废气规模6000Nm3/h,处理设施占地面积456.84m2,占地尺寸42.3m*10.8m, 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以上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有机废气治理中,至少有1套处理废气规模1000Nm3/h以上采用独立“吸附/吸收”组合工艺(组合工艺中不包括焚烧工序)业绩。投标人提供上述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不能体现上述要求的,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用户使用证明及对应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5.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交易商名单以及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14日到2025年1月21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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