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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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Y(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宁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42.00万元;最高限价:42.00万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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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
1 |
项 |
宁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
注:
(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参与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交付(或实施)地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宁洱县宁洱镇茶源路88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转运、处置; 信用状况。
3.2、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 14 日至 2025年01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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