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西川煤矿智能型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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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西川煤矿智能型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9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西川煤矿智能型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玉门村西川煤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50日内。
2.6 招标范围: 采购ZDY6500系列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钻机(智能型)1台、ZDY4600系列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钻机2台,及配套钻杆、钻头、钻杆转接头、送水器、泥浆泵等配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并提供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额定转矩≥6500Nm)供货业绩1份。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3)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21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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