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燃气有限公司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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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监理服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通化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工程(城市门站至金厂镇区域)监理服务;
2.2 服务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预算金额:人民币63.75万元;
2.4 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成立时间在2021-2023年之间,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3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提供2024年7月或之后连续三个月缴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每日的8:30-11:3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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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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