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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委托运营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委托运营协议编制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太原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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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清徐县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委托运营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委托运营协议编制服务

1.2采购项目编号:ZKFW2

1.3采购人:清徐县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1.4(登录后查看)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清徐县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委托运营项目包括地上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和惠民市场三个功能区,拟采用委托运营模式实施。项目地点位于清徐县政府大楼南侧、美锦大街西侧、文源路北侧、东湖东侧。地上人民广场面积约49733.00㎡;地下停车场功能区(含人防)总面积约35566.60㎡,共计930个车位(含惠民市场区24个、地下停车场和人防区黄标线车位27个),地下停车场充电桩车位33个(快充12个、慢充21个);惠民市场建筑面积约10217.06㎡。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8预算金额:460000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编制完成地下停车场、惠民市场及地上人民广场三大功能区域总体委托运营实施方案和分别编制地下停车场、惠民市场及地上人民广场三大功能区域初步委托运营协议;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服务及后续工作等。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委托运营实施方案审定版,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编制各功能区初步委托运营协议文本。

2.3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含建筑或综合经济或工程技术经济。

(2)财务要求: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执行信息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6)其他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格式自拟,自行

承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获取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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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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