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2024年不淹不涝整治项目(海安路雨水泵站、西门泵站和深圳路排水泵站)防洪评价报告编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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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涟水县2024年不淹不涝整治项目(海安路雨水泵站、西门泵站和深圳路排水泵站)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对涟水县2024年不淹不涝整治项目中的海安路雨水泵站、西门泵站和深圳路排水泵站分别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收到满足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后,于40日内编制完成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提交甲方,并提交专家评审,完成防洪评价批复以满足开工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的,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格审查时要求供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磋商文件请在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报名获取,标书费:3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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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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