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普通干线公路融雪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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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普通干线公路融雪剂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需采购环保型融雪剂243吨。
3、采购编号:ZCZ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257580.00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8、交货期限:按照甲方指定日期10日内完成供货,送到甲方指定位置。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企业公章);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100元/本,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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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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