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辛店镇兴业小区硬化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26元 4、采购需求:********投标内容:水###路面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工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地点###市辛店镇 ********资金来源:自筹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网”(http://********/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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