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车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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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车辆)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
3、(登录后查看)
4、采购项目预算:¥41550000.00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付使用(具体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 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41550000 |
纯电动 垃圾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4200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1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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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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