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鹦鹉洲长江大桥风致振动治理工程工程保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市城管委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武汉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鹦鹉洲长江大桥风致振动治理工程交通疏解方案设计;2、临时交通管制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鹦鹉洲长江大桥风致振动治理工程工程保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鹦鹉洲长江大桥风致振动治理工程工程保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交通管制
设施项目业绩和交通疏解方案设计项目业绩(必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
接管或冻结;(4)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
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串通投标声明(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
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
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
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
的分工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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