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丙安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遵义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项目编号 : GZDL
项目名称 : 赤水市丙安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对丙安水库工程涉及的全部范围区域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涵盖周边生态环境评估,包括植被、动物栖息地等;检查水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水质及噪声等环境指标;核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等内容,为项目安全运行提供环保保障,并编写评估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意见,公示备案。
质量及成果文件:质量:通过编制单位内部评审的工程环境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对编制成果负责。成果:提交本项目通过环境评价报告盖章纸质版(一式四份)及可编辑版(电子版)。上述资料必须提供过程计算文件以及最终版。
预算金额 : ¥480000.00(元)
最高限价 : ¥48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3个月完成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赤水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的证明材料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①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资料,②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本项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②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预算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③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
④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购买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