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七台河分行离场式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2、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4﹞第1443号;3、预算金额:********元/年(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一家企业来进行现金清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6、服务期限:三年7、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采购人)自行招标(采购)的项目。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通用条款: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4.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8.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条款: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3个与招标人需求相近、行业相近的成功案例。其他:本单一来源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应载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企业公章,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拟定黑龙江立启外****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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