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京雄商高铁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商丘境内、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站前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桥梁伸缩缝、无砟轨道嵌缝材料、声屏障)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商丘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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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19-000052-48-01-002549)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国铁集团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商丘境内代建单位为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无)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可性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94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803号)批准建设,商丘动车存车场Ⅰ类变更工程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动车存车场工程I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187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其中资本金比例50%,资本金以外使用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桥梁伸缩缝、无砟轨道嵌缝材料、声屏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京雄商高铁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商丘境内站前工程
①建设地点及规模:雄商高铁北起京雄城际雄安站,向南经河北省雄安新区、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和山东省聊城市,在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跨黄河后,再经山东省济宁市、菏泽市、河南省商丘市至商合杭铁路商丘站。雄商高铁线路全长551.97公里,其中河北省境内257.82公里,山东省境内268.97公里,河南省境内25.19公里。雄商高铁商丘境内工程由雄安高铁公司委托郑西客专公司代建,本段线路正线长度16.62公里,其中正线桥梁16.61公里/1座,路基0.01195公里;商丘枢纽联络线桥梁2.85公里/2座,路基1.197公里。全线设计时速350公里/小时。
②工期:全线初步设计批复总工期48个月,本段2022年12月31日开工,计划2026年9月24日竣工。
2.1.2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河南段
①建设地点及规模: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以下简称商合杭铁路)位于河南、安徽和浙江三省境内,商合杭铁路河南省境内正线47.99km。商丘动车存车场工程I类变更工程(DZDK0+000~DZDK3+095)主要有西南、西北联络线工程,动车走行线及存车场工程,包含路基土石方41.08×104m3;单线特大桥1座738.16单延米,框构桥6座2497.17顶平米,涵洞5座61.8横延米;正线铺轨5.31铺轨公里,站线铺轨6.22铺轨公里,铺岔12组。
②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4年,河南段(不含商丘动车存车场工程)已于2019年12月1日建成开通;商丘动车存车场I类变更工程于2022年11月9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建成。
2.2具体包件划分、招标物资名称、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SSF-01包件资格要求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规定无须提供的除外)。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混凝土桥梁梁端防水装置弹性体型》(Q/CR806-2020)出具的近二年内(2022年11月以来)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1.4.业绩要求:弹性体型桥梁伸缩缝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1月以来)铁路或其它类似建设项目产品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证明)。
3.2 SSF-02包件资格要求如下:
3.2.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规定无须提供的除外)。
3.2.3.质量保证能力:须具有同类物资由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混凝土桥梁梁端防水装置》(TB/T 3435-2016)出具的近二年内(2022年11月以来)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2.4.业绩要求:桥梁伸缩装置须具有近十年内(2014年11月以来)铁路或其它类似建设项目产品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证明)。
3.3 QFCL-01包件资格要求如下:
3.3.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规定无须提供的除外)。
3.3.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无砟轨道嵌缝材料》(Q/CR 601-2017)出具的近一年内(2023年11月以来)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3.4.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嵌缝材料)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1月)以来铁路或其它类似建设项目产品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证明)。
3.4 SPZ-01包件资格要求如下:
3.4.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4.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规定无须提供的除外)。
3.4.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声屏障单元板)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及1号修改单(标准号:TB/T3122-2019)及《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及1号修改单(标准号:Q/CR759-2020)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11月以来)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所提供检测报告的送检样品须为同一批次,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尺寸、开孔率、面密度、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水、防腐蚀、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投标物资(H型钢立柱)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11月以来)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焊缝无损探伤检测、防腐层厚度、材质等性能指标。
3.4.4.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金属声屏障、H型钢立柱)须具有近五年(2019年11月以来)建设项目产品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证明),并提供与供货业绩相对应的由使用单位或上级单位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证明。
3.5.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日,……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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