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综合开发项目发展路及发展大桥建设项目桥梁危大工程监控监测项目第1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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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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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综合开发项目发展路及发展大桥建设项目桥梁危大工程监控监测 |
宁乡市曾家河片区一期综合开发项目发展路及发展大桥建设项目桥梁危大工程监控监测 |
1 |
项 |
1635645.9 |
1635645.9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近3个月是指2024年9月-2024年11月,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2) 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2025-01-17 14: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01-17 14: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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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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