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公安局食堂用工及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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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7.0000万元
服务需求:敦化市公安局食堂用工及服务人员采购项目(三次招标)(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表)
服务期:12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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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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