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百兴镇辣椒集约化育苗种植基地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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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百兴镇辣椒集约化育苗种植基地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纳雍县百兴镇辣椒集约化育苗种植基地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MLY-20
3.项目所在地区:毕节市纳雍县百兴镇老街蔬菜大棚
4.采购预算:5,092,500.00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毕节广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纳雍县百兴镇辣椒集约化育苗种植基地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开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公司可提供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特殊资格要求: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同时,监狱企业还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9)18 号及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所提供的投标主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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