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无人驾驶电动汽车开发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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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无人驾驶电动汽车开发平台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圆整(¥8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圆整(¥80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采购需求:本次将采购一辆已具备单车智能(L4级别或以上)的自动驾驶开发平台,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和社会保险凭据)。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 2025年1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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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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