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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项目钢护筒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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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永和河项目部,本项目投资来源:政府出资20%,融资80% ,业主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钢护筒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总投资为76590.54万元,由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规划总面积846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调蓄区(南区337亩、北区218亩),内设节制闸5座;整治永和河1303.4m、石下左支涌589m、官湖支涌245m;官湖东渠新建DN1200圆管270m、箱涵597m;下湖泵站及配套改造升级;新建城镇型碧道1.3km;新建水生态修复与净化系统;新建水景观等。

本次招标物资为钢护筒(详情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含)以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标书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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