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场2号航站楼行李高层控制系统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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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内容:针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行李高层控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驻场服务、远程热线支持及其它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2、服务期限:1+1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后1年为续约期,招标人对试用期内的维保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要求的,则经招标人业务部门确认,合同顺延1年,价格不变。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8万元/年(含税)
4、资金来源:自筹
5、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在年旅客吞吐量达千万人次机场实施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的行李分拣系统维护外包项目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另附其他有效金额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发票、甲方盖章证明等,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合同;②年旅客吞吐量达千万人次指机场任意一个年度的旅客吞吐量达到千万人次即可。
3、投标人须在国内具有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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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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