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S24GZ******** 项目名称###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标的内容概况###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2)简要采购服务要求:南安小学2025年2月至2028年1月的校外供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2、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选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选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依法取得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3)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由采购人、采购**于投标截****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6)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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