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土建)清礁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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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部实施,即将施工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1)施工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本招标工作内容: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本项目清礁施工工作,因本项目暂未确定礁石为外运还是上岸,本次招标清单按外运和上岸两份清单设置,清单总量均暂定为合同量,投标人暂岸此清单报价,结算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按实结算。
2)本次招标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发生的机械(含汽油)、人工、材料(含辅材)、进退场费、生产生活费、电费、燃油费、不低于合同价1.5%安全措施费、增值税发票等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且分包人所采购用于施工材料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发包人备案且经业主、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3)投标报价的单价中需包含配合完成该工作需要的零租机械、零星用工费用,同时投标人在清礁上岸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临时道路的修筑或利用现有市政道路时的保洁工作,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若因市政道路未保洁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均由投标人承担,且发包人保留追述其责任的权力。
4)本次清礁招标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纸计算净量(包干工程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需包含设计超深超宽的超挖方量施工费用,招标人不予另外计量。
5)由于本工程清礁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11#炸礁区与其他炸礁区之间可能存在施工时间差,投标人应考虑至少3次进退场(即首次对11#炸礁区进行清礁,第二次为对剩余炸礁区进行清礁,第三次为补炸后进行最后全方位清礁)并了解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如窝工等),并在投标综合单价中考虑相关风险引起的费用,招标人不予另外计量。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材料、小型机具及配件、电箱、水电气费、柴油、安装、缺陷修复、利润、安全管理费、其他辅材、与本工程相关的部门协调费、不少于合同金额1.5 %的安全文明生产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2)实施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25年01月16日
工期安排(暂定):2025年01月16日-2026年01月21日
具体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ZTGZ-SWBSH-2024-014号《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土建)清礁施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合格劳务企业的单位,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集团港航公司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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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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