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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氢氧化铝包装、堆垛、装车、倒运等相关工作承揽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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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2025-2026年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氢氧化铝包装、堆垛、装车、倒运等相关工作承揽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2026年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氢氧化铝包装、堆垛、装车、倒运等相关工作承揽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氢氧化铝包装、倒运等工作,目前采用劳务承揽方式进行外包,其承包合同即将到期,为了顺利完成氢氧化铝包装、倒运等工作任务,拟重新对我公司氧化铝厂氢氧化铝包装、堆垛、装车、倒运等采用劳务承揽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招标范围:氧化铝厂氢氧化铝包装、堆垛、装车、倒运等,每年计划包装、堆垛、装车、倒运氢氧化铝20万吨左右。投标人根据实际下达订单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和包装时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包装任务。在现有的设施和包装条件下,每日包装氢氧化铝量最大为800吨,特殊情况以现场通知为准。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从堆垛位置倒运至1#氧化铝堆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服务期限:两年(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项目地点:广西•百色•德保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拟派作业人员应具备叉车证至少5人、装载机驾驶证至少2人、驾驶证B照3人及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须拟派一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至少一名安全员(均应提供身份证及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作业人员15人(需提供人员名单和对应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自有或租赁装载机至少2台,平板车至少4辆(需提供设备有效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书,以及租赁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日期或交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书或交工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评标期间没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行为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和重组状态和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是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不合格承包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承诺本项目不违法分包、不转包。(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评标委员会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提供网站检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投标人的安全管理能力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能力。资质要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管理能力。建立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符合要求、专业技术能力强、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等。

(3)人员能力。项目部配备人员数量符合国家法规要求;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的管理和操作实践经验,能力符合要求;承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的项目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工亡事故。

(4)绩效能力。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6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盖章提交。

3.7投标人一旦投标,则视为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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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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