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梅山医院医疗用房优化改造工程结算复核服务项目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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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南京梅山医院医疗用房优化改造工程结算复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选聘,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参选单位报名参与选聘。
1.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梅山医院医疗用房优化改造工程结算复核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市雨花区。
3、主要内容:按照采购人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包含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具体内容详见选聘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咨询报告之日止。
1.2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项目的参选单位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选聘时间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法人或成立未满三个月其他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或选聘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参选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2)提供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参选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参选单位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参选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的,自本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选聘响应文件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有关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文件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参选单位参加本次选聘活动:
参选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选聘活动。
1.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见选聘文件。
1.5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到2024年12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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