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大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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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大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8.3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中国民航大学对外的大型客车租赁,包括通勤用车、接站用车、活动用车等。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1月10日。
预估租赁车辆情况如下,详见项目需求书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进口/国产 |
预估车型 |
1 |
大型客车 |
35辆 |
国产 |
33-53座 |
2.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1月1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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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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