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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抚顺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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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框架采购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除臭精制液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除臭精制液,60吨
使用功能:见《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招标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见《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招标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见《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招标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见《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焦化装置除臭精制液招标技术方案》
交货地点:抚顺石化物采部中心仓库仓库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抚顺石化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供货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现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内炼化企业重油催化装置液化气脱硫醇有过除臭精制液的使用业绩,包括使用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一份与合同对应的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或标定报告。总结或标定报告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用户名称、用户签字、用户公章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列入黑名单。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13020919)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9日17时至2024年12月24日23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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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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