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聚丰综合楼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项目概况:聚丰科创产业园综合服务楼底楼作为食堂等服务配套,总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目前正处在改造阶段,一楼规划设有食堂操作间、餐厅、包厢、快递驿站、###市,改造完成后餐厅可同时容纳约250人就餐。本次招标经营范围为一楼可利用区域。食堂租金缴纳:不低于营业额的3%。注:本项目首期3年合同期内营业额全部归中标方所有(水、电、气等费用以及银行手续费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首期合同3年期满后续签的第1年及第2年,招标方按照营业额*中标费率收取费用(水、电、气等费用以及银行手续费另算,由中标方另行承担)。合同履行期限1.招标方以最终现场实际改造结果为交付标准,基本为毛坯状态,为达到食堂的运营状态,中标方结合运营需求,自行出资装修(装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弱电、排烟管道改造,吊顶、灯具、隔断及隔断门、洗手池、新建备餐间和操作间、瓷砖、餐厅文化布置等)并添置厨房用品、餐具餐盘、加工设备、收银机、办公电脑、桌椅空调等一切经营用设施,后期服务到期或提前撤场时,可移动、拆卸的设施可搬离。中标方装修方案需经招标方认可。2.运营服务期限为3年+1年+1年,首期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1年1签,最多续签2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自中标方接到招标方的书面进场通知时计算服务开始日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2、投标人具备的主要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中国政府采购、信用中国、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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