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高压及低压居民部分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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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高压及低压居民部分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高压及低压居民部分电力工程已经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区发改【2022】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高压及低压居民部分电力工程
2.2 项目编号: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概况:主要内容是低压备用公共部分、低压居民安装部分、低压居民土建部分、高压公共部分等工程建设。
2.5 建设地点:南阳市健康路与天山路交叉口东南部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即:南阳市宛城区清风苑城中村改造项目高压及低压居民部分电力工程
施工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一)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或省)电力监管委员会(或专员办公室)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原则上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8:00至2025年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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