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涡北选煤厂地销精煤汽车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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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YL-
二、采购人: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运输路线 |
运输产品 |
年度 预估运量 |
运距 |
成交供应商 |
合同期限 |
涡北选煤厂至 皖北物流码头指定地点 |
精煤 |
约 20万吨 |
约28km |
1名 |
壹年 |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3.运输路线:涡北选煤厂至皖北物流码头指定地点,具体以实际可运行路线为准。
4.运距及运量为估算值,并不承诺均衡运输。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成交后估算值发生变化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涨价、索赔等要求。
5.本运输项目合同期限为2025年01月至2025年12月,如因市场或生产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合同终止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6.运输费用为起止点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人工、各类保险、进出场、过路、高速、矿(厂)场地费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和到货地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六、响应供应商及车辆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与供应链科技公司发生过违约行为;未被供应链科技公司列入黑名单管理。
4.响应供应商所投运输车辆必须是车型相对统一的、自有的直顶自卸车并不少于20辆。所投运输车辆车况良好,均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货物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能够完全适应采购人作业计划,不得更改采购人下达的运输计划及时间要求。采购人用车前提前一天联系,成交供应商按指定时间派车。
5.所有参与服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装卸货单位等相关规定。如遇特殊时段或特殊天气按当期政府或相关单位下发的规定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冲突按最高标准执行。
6.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交强险及货物运输保险,车辆、人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及司驾人员的相关规定,能够承担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车辆、货物损毁等风险(提供承诺)。
7.响应供应商所投运输车辆排放标准均在国五或以上标准,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须为2017年7月1日之后,若为2017年7月1日之前的车辆需提供国五排放标准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车辆。
8.由于卸货码头位于马寨社区,发运线路需从社区经过,响应供应商需提前与马寨社区进行沟通,确保24小时运输。同时提供一辆自有洒水车,负责发运过程中马寨社区站北路的环保清理工作。
9.响应供应商公司需提供近2年内合计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煤炭运输业绩及对应发票。
10.因环保等其他因素导致拟发运矿点未发运,导致任务未完成,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11.所有参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安装北斗定位系统,按“聚能物流云平台”或“智慧供应链运输管理平台”要求进行注册,并接受统其一调度管理。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特别提示
1.各响应供应商充分了解和理解该项目采购公告中的具体要求,对运输路线和现场进行踏勘并综合考虑运输服务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后进行合理报价,并确保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运输计划量的完成。
2.本采购项目合同期间,所有运输车辆均按标吨开展运输作业,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运输。
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全额扣除其相关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管理。
八、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00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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