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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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磋商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平县建兴乡。
2.3招标控制价:634172.03元。
2.4建设内容:光伏发电土建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及机电设备的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及相关规程、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其他内容:以上数据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3.2.1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2.2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或劳动合同。
3.3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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