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河北分公司2025-2026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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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太平人寿河北分公司2025-2026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采购项目名称:太平人寿河北分公司2025-2026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2) 标段分配: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最高限价(含税):诉讼案件费(单价报价,元/诉讼案件/诉讼阶段):5200元人民币/诉讼案件/一审阶段;3000元人民币/诉讼案件/二审阶段;3000元人民币/诉讼案件/再审阶段(注:此费用包含处理诉讼案件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以及为招标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费用等全部费用);
(4) 项目概况: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为持续控制诉讼风险、化解诉讼难题及为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拟采购顾问律师,针对分公司全省范围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有效的总公司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家总公司只能自行或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及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2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签约时间及合同内容均以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③投标人不得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如实承诺,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约前对本款进行审查,如发现承诺与事实情况不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业绩信誉及资信良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太平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资格;
(5)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 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 具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视为关联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a.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b.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c.除以上情形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较大采购风险的具有四层以内管理关系、股权关系或符合本条第一款的人员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关系层数是指以上管理关系、股权关系或人员关系的最短关联关系路径长度;
d.法人、联系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非太平集团在职或离职5年内员工。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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