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气象观测站迁建办公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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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CHZ
2、项目名称:荥阳市气象观测站迁建办公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92069.50元;
最高限价:1892069.50元;
5、采购需求: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采购范围:气象防灾减灾展示系统、无纸化智能终端、防灾减灾会商控制台、综合业务操作台、办公家具用品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3、质量要求:合格;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1、依据《荥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荥财字〔2022〕21号)文件中第五条“合理简化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仅需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北京时间)。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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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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