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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行政楼会议室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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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行政楼会议室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DZBCG********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 1个包。主要包含LED室内显示屏、LED视频处理器、LED显示屏PLC智能配电柜、台式机 、全频音箱、功放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网(************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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