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医用气体供应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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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采购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目前已具备采购人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采购医用气体供应
项目编号:0613
项目主要内容及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若考核不通过或发生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或拒绝签订次年合同;或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立即与投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相关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再)注册批件(有效期内);
4.供应商或供应商所委托的运输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1日到2024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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