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航院现场管理、勘察测量、材料收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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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现场管理、勘察测量、材料收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场管理、勘察测量、材料收样服务采购已由公司批准开展,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
招标人拟将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场管理、勘察测量、材料收样服务进行发包,共分为3个包件,为项目实施配备适任适岗的现场管理、勘察测量、材料收样等人员,保障项目日常运营。
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内容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包件一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5)若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流标或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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